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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立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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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苗栗縣立圖書館
日期:
2023/01/13

苗栗縣政府轄屬苗栗縣立圖書館,為促進公共圖書館資源共享,與苗栗縣18鄉鎮市立公共圖書館(以下簡稱苗栗縣公共圖書館)攜手合作全面推動「圖書通閱」服務,以鼓勵民眾多多閱讀,通閱服務係指通借、通還自112年1月14日起全面免收相關費用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
苗栗縣公共圖書館自109年起推動圖書通閱服務(通借與通還),讓縣民甲地借書、乙地還書,委託物流公司每週一次到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收、送圖書。此項服務前於111年5月1日起還書免費,通借採使用者付費方式辦理;在112年新春初始,為了促進苗栗縣公共圖書資源共享,打造苗栗縣更為優質的閱謮風氣,全面調整苗栗縣通閱收費標準,取消原先通借每本收取10元之規定,調整為通借、還書均免費。

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,為縮短閱讀、學習的城鄉差距,期能促進苗栗縣公共圖書資源共享,打造優質化閱讀環境,吸引更多民眾利用圖書館知識寶庫,雖然縣府財政吃緊,仍致力於讓縣民多一些輕鬆、少一點負擔的使用縣內的公共圖書資源,縣府編列預算支應通閱費用,歡迎大家能多多利用圖書館資源。

【苗栗縣各公共圖書館通閱服務使用說明】如下:

通閱讀者圖書資料服務由苗栗縣政府委託物流業者辦理,每星期三收(送)件一次(如遇國定假日,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運送),讀者閱畢後,可在18鄉鎮市任一圖書館歸還。

  1. 參考書、期刊、視聽資料(含圖書附件光碟)及分類號857.7(小說類圖書)等館藏資料均不予受理通閱服務。若不慎誤還上述書籍經館員通知取回後仍不取回者,依規定停止通閱權利,每一本書停權10天,依此類推。
  2. 通閱服務圖書採線上登記方式每次4本。
  3. 通閱服務圖書到館後以e-mail通知讀者到館取書。
  4. 圖書遺失毀損未清償、借閱冊數超過、圖書到期未歸還或尚在逾期停權期間,均不得申請通閱服務。
  5. 經申請通閱服務圖書無故未取件累計達3次者,停止通閱服務圖書服務半年。

【圖書代借、代還服務-操作說明】如下:

(1)代借服務部分:

凡持有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借書證(含苗栗縣中小學書香苗栗卡)讀者,請先至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–我要找書(查詢)–輸入關鍵字–查詢您欲借閱的圖書,確定該圖書於附近所在圖書館無館藏或已外借之狀況,若需調借其他圖書館館藏(該圖書仍在館內),請至苗栗縣公共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(網址:https://webpacx.miaoli.gov.tw/)登記,待圖書到代借館後通知讀者領書完成借閱。

(2)代還服務部分:

讀者可到任一圖書館將代還圖書交付櫃台,確認代還本數後由代還館接受代還業務。

詳細資訊請上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(http://lib.miaoli.gov.tw)或洽本案聯絡人劉先生037-350952、圖書館服務台037-559001。